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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楊醫師

 

我是一個奉公守法的公職醫師, 一向認為分清是非對錯是每個人都需遵循的基本道理, 尤其在醫療上, 除了正確, 更不能有任何醫療疏失, 否則就可能吃上官司。

 

過去看到社會上作奸犯科、為非作歹的人, 以為他們不是沒受教育, 不然就是生活被逼上絕路以致如此, 也相信當局者或為政者這些達官顯貴, 一定為站在正義的這一方主持公道。

 

可是事實不然, 聰明絕頂卻知法犯法的公務人員一大堆! 不但讓台灣停滯不前, 更讓人民痛苦萬分!

 

延宕十多年的太極門冤案就是一例: 侯寬仁檢察官不知為了什麼, 明明前面已有另外二位檢察官針對對太極門掌門人的不實指控做過調查並簽結, 按理而言『一事不二辦, 一罪不二罰。』否則就是擾民。侯寬仁不但第三辦, 還不讓掌門人回居所取證據為己辯白, 就直接收押禁見, 直接剝奪其防禦權, 這不是蓄意陷害是什麼? 所以侯寬仁不僅違法濫權而已, 而是惡性重大的慣犯! 被他殘害的官員及百姓, 算算還真不少! 有些人含冤而死, 有些人憤恨以終, 許多家庭的幸福都被他一人破壞殆盡, 可是高檢署及法務部長講一大推理由, 刻意包庇不辦侯檢, 致使正義公意不得申張, 也使其他檢警調有樣學樣, 台灣又將淪為白色恐怖或教父社會當中矣。

 

侯檢察官的邏輯有問題吧? 不合法的叫詐欺; 合法的叫補習學費。若是詐欺就不叫學費, 沒有徵稅逃稅的問題, 就跟國稅局無關。若是學費則不可以詐欺罪名起訴。學費及詐欺所得不是同一筆, 但侯寬仁邏輯不通, 這樣也可以當檢察官亂辦案件, 亂寫起訴書, 台灣難道是沒人了嗎?

 

推測侯檢不是不懂邏輯, 而是為了私心而處心積慮陷害忠良! 因為說是學費, 才有逃漏稅的可能, 才可檢舉, 也才可向國稅局領高額檢舉獎金! 說是詐欺雖沒有獎金, 但聳人聽聞, 才可以判重刑! 所以不但先把掌門人收押禁見長達四個月, 還用虛擬的32億字眼, 讓國稅局開了一張天價稅單把你的財產扣光光, 設法一下子把太極門打到死絕, 沒有還手的餘地!。怎麼台灣出了一個這麼可怕及可惡的檢察官, 怎麼大家都那麼怕他呢? 怎麼他那麼厲害, 明明罪證確鑿, 還可以逍遙法外? 那台灣真是無法無天了! 叫人怎麼活得下去? 叫人怎能嚥下這口氣?

 

刑案所衍生的相關稅案, 必須等到判決確定才可以開始核課, 這是無罪推定原則的延伸, 也是法律上的規定。

 

但是財政部所屬國稅局糟糕透了。只根據侯檢的一紙起訴書, 也不等判決結果, 逕行發單課稅, 從頭到尾國稅局也沒有自行實際查核, 也從未走訪太極門道館, 也未詢問掌門人, 只是坐在辦公室吹吹冷氣, 不敢驚動全國百姓, 就把薄薄的一張天價稅單寄出, 真是吃人不吐骨頭; 受冤屈的太極門掌門人夫婦22次詢問課稅金額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卻從未獲得答覆, 可見得國稅局理虧卻不認錯。

 

再來歷任財政部長均明理的表示:『刑案沒有, 稅案就沒有,就會自動撤銷』。民國91年行政法院庭長法官聯席會議就確定:『與刑案有關的稅案再也不得各自認定』, 擺明國稅局階層的行政機關調查層級不足, 不能逾越司法院之審理及判決, 否則就亂了套了, 在軍中等於是抗命, 可以現場立即鎗決的! 因為司法院三審的審理過程遠比國稅局的調查來得嚴格及正確! 所以民國96年7月13日太極門受侯寬仁迫害一案, 獲得最高法院三審無罪定讞: 『無詐欺; 無逃漏稅; 無違反稅捐稽徵法』。清清楚楚說明掌門人無逃漏稅, 也無違反稅捐稽徵法, 那國稅局就應該自動認錯道歉才是, 不但要自動撤銷所有違法課稅處分, 還要歸還被凍結的資產及賠償被國稅局盜賣的財物才是。可是國稅局不但沒有認錯, 反而還變本加厲於時效過後反覆開出根本就不應存在的稅單, 讓太極門師徒痛苦萬分! 一方面痛自身的遭遇, 一方面痛心全國百姓, 得還要受國稅局的宰制, 今後還不知會有多少企業及百姓被害死! 台灣的投資環境日漸惡化, 跟國稅局種種殺雞取卵式的作為有絕對的關係。更何況太極門掌門人的稅單根本是無中生有的。這些知法犯法的財政官員: 包括張盛和、凌忠嫄、鄭義和一干人犯, 公然在公開場合及公文書上說謊, 早已應該撤職查辦抓起來關才對, 不然表面上收稅充實國庫, 但卻是違法課來的不義之財, 人民痛苦埋怨, 國本就動搖, 從根本上嚴重削了台灣人的財富及幸福, 使社會愈來愈動盪不安。

 

人生病了, 找到病源, 對症下藥或割除腫瘤就能恢復健康。國家生病了、政府生病了、官員生病了, 使得整個體制或組織化膿潰爛快要死了, 但不肯用藥不肯割除壞死的組織, 那這個人或說這個國家, 還有希望嗎? 所點名的這些少數違法失職的公務員, 正是國家的毒瘤, 應儘快割除(法辦), 並儘速撤銷所有不法不實的課稅處分, 人民及國家才能恢復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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