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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洪先生

 

總統馬先生於民國97520日就職典禮中聲明,上任之後一定要把台灣的自由民主與人權保障,往前推一步,而其個人也曾經歷刑事被告的經驗,並走完所有刑事程序,可以深刻瞭解一位刑事被告的感受。另總統參加981212日世界人權日開幕活動致詞中,表達保障人權不是徒託空言、不是做為宣傳口號,而是有要具體行動。可是太極門稅務烏龍案件,以纏訟近13年之久,稅單來自於8512月侯寬仁檢察官不實的起訴書,且已於96713日三審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4位無辜受羈押的被告均獲冤獄賠償,請問總統先生,稅務因刑案而起,然司法已還人民清白,國稅局自本於職權依更正程序辦理撤銷原處份,又如何到現今還存在呢?

 

99617日立法院公聽會中,論及萬年稅單以太極門冤案為例,從公聽會10幾位立委及專家學者、太極門海內外弟子表述中,明確說明國內武術氣功團體、國術館目前並無遭課徵所得稅,那又為何惟獨要課太極門的稅呢?是法制面出了問題,還是有官員刻意刁難平民百姓呢?

 

民選馬總統是我們國家邁向民主法治的希望,您在世界人權日開幕活動致詞中,再次向大家宣示,政府推動人權保障的工作不是徒託空言,一定有具體快速的行動,現在太極門稅務案件正是檢視台灣的自由民主與人權保障,是否真正有往前推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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