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媒體報導台中有一位民眾因為發現今年地價稅繳費單,金額從過去的二千多元,一口氣暴增為五千多元,還好自己發現得早,一查才知道是張烏龍稅單,因為稅捐機關自動稽查時地址搞錯,卻還要受害人自己舉證,甚至向民意代表陳情才獲得解決。

 稅務人員辦稅像衝業績般,沒有尊重納稅人權益,是否與財政部長張盛和說「加強稽徵」有關?筆者不得而知,但是現行稅務機關績效獎金的計算方法,是每開一張補稅單或是罰款,按件數都可以計算績效,當然開單越多獎金越高,況且這些績效獎金還是沒有法源的預算,根本就該刪除。

 撇開獎金的利誘,國際兩公約已在國內施行,納稅人是稅務資訊的弱者,握有公權力的稅務人員,在目前還未設立納稅人保護官之下,應加強人權觀念,不要動輒處罰納稅人,或開錯單還要納稅人舉證。看了以上稅務機關的做法,馬政府還敢說台灣的人權與世界接軌嗎?(作者為會計人員)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稻草人 的頭像
稻草人

一顆小螺絲

稻草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